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-1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achievement-pfbid02Y7bqWKyK3AaXo9AwFBxN3wpncZTsveXvEuwdHwrqHoKxYsaVc2RRSNdsGCQFdAXal":3,"tags-陳宥丞-20":17},{"id":4,"postUrl":5,"politician":6,"description":7,"title":8,"type":9,"tags":10,"creationTimestamp":15,"creationDate":16},"pfbid02Y7bqWKyK3AaXo9AwFBxN3wpncZTsveXvEuwdHwrqHoKxYsaVc2RRSNdsGCQFdAXal","https:\u002F\u002Fwww.facebook.com\u002FNtuyoyo\u002Fposts\u002Fpfbid02Y7bqWKyK3AaXo9AwFBxN3wpncZTsveXvEuwdHwrqHoKxYsaVc2RRSNdsGCQFdAXal","陳宥丞","【居住正義，把關有成】——\n青創戶符合種子資格可續住6年\n\n《臺北市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》，也就是所謂的青創計畫，是 柯文哲 市長任内，在社會住宅政策非常重要的特色亮點。\n青創計畫的內容是在想要入住社宅的青年族群裡，自行提出具創意實驗性質的提案，再從中徵選 10%「免抽籤青創戶」優先入住社宅；並在獲選後把青年自身的興趣、專長，透過在社宅以及週邊社區來舉辦各種課程、社區活動，促進社宅的鄰里共榮，同時也把年輕人的活力和熱情帶入社宅。\n「青創戶」還曾於 2019 年法國里昂舉辦的第二屆國際社會住宅節中發表，獲得各國的肯定，成為最能代表台灣社宅獨有的特色項目。\n\n台北市目前共約有 12個社宅基地，337 戶青創戶，未來後續四年還會陸續增加約 13 個基地362戶。但是受限於現有《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》規定，北市社宅最長租期僅六年（3+3 年)，導致優秀的青創戶無法持續住社宅貢獻他們的熱情和專長，也就會導致以下情形：\n(1)各個基地的青創成果將中斷歸零重來，青創經驗及動能無法被延續，產生斷層。\n(2)這6年的青創經驗歸零後，都發局要重複投入預算及行政成本，不利此計畫的擴大推展。\n\n我上任後在去年的3月29日就曾經和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一起召開過「社宅青創計畫成果延續座談會」，當時參與的青創戶們就曾經提出訴求，希望都發局可以修改《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》放寬青創戶承租年限，讓表現良好的青創戶通過審核後，可再繼續住在同一個社宅社區，或改至其他社宅基地擔任青創種子，把培育的社區量能繼續留在地方，讓青創戶的培育能有效進行。\n\n去年之所以會這麼焦急的要請都發局盡速研議配套措施，是因為最早辦理青創計畫的松山健康社宅，今年6月即將屆滿六年，就是第一個會碰到這個問題的社宅青創戶，所以我在去年底也利用總質詢的機會，告訴蔣萬安市長在急著成立 #青年局 之前，更應該好好聽聽 #青創戶 的心聲。市府當時的回應是說會在2023年底擬定「青創種子審核標準」作為原青創戶申請新約續租之徵選標準，鼓勵優秀的青創戶有機會成為青創種子，延續原青創戶資源並帶領新入住的青創戶。\n\n終於在前一陣子市府的「#青創種子審核標準」出爐了，因為有些社宅興建完成的比較早，青創住戶已經入住超過三年，有的社宅較晚興建，青創住戶未住滿三年，由於可以用來累積達標的時間長短不同，所以給予不同的標準，讓表現優良的青創戶，在租期屆滿前來提出成為青創種子的申請，通過後可以續住6年，我也把相關的審核標準放在留言第一和第二則，讓大家可以參考，如果還有可以改進的地方，也很歡迎大家給我意見\n\n例如有青創戶建議說，這個審核標準目前看起來都是以市府辦理的活動為主，比較少社宅客觀的加分指標。所以希望可以請市府研究看看，「曾擔任社宅的住戶代表」以及「鄰近社區單位推薦信」，是不是也可以納為審核標準之一? 這些意見我也都會馬上跟市府反映，希望可以讓台北市的社宅政策越來越多元，越來越完善，讓居住正義在台北可以持續實現。最後，我也必須給予 蔣萬安 市府鼓勵，採納民眾黨議員及NGO組織建言，讓柯市長奠基的居住正義更趨完善，讓青年朋友照顧更全面。\n\n感謝一起努力的夥伴們!\nOURs 都市改革組織\n社會住宅推動聯盟\n崔媽媽基金會","","facebook",[11,12,13,14],"居住正義","青年發展","都市計畫","政府監督",1705482908000,"2024-01-17T09:15:08.000Z",{"tags":18,"all":75},[19,21,24,27,30,32,35,38,41,44,47,50,53,55,58,61,63,66,69,72],{"name":14,"count":20},1063,{"name":22,"count":23},"政治文化",921,{"name":25,"count":26},"公民權利",788,{"name":28,"count":29},"公共衛生",444,{"name":13,"count":31},435,{"name":33,"count":34},"交通安全",304,{"name":36,"count":37},"司法改革",284,{"name":39,"count":40},"地方經濟",276,{"name":42,"count":43},"重大公共工程",258,{"name":45,"count":46},"體育運動發展",202,{"name":48,"count":49},"防災應變",191,{"name":51,"count":52},"環境保護",187,{"name":12,"count":54},181,{"name":56,"count":57},"教育與托育",147,{"name":59,"count":60},"勞工權益",139,{"name":11,"count":62},133,{"name":64,"count":65},"產業發展",112,{"name":67,"count":68},"長照政策",80,{"name":70,"count":71},"能源政策",64,{"name":73,"count":74},"動物保護",54,[19,21,24,27,30,32,35,38,41,44,47,50,53,55,58,61,63,66,69,72,76,79,82,85,87,89,91,93,95,97,99],{"name":77,"count":78},"性別平等",39,{"name":80,"count":81},"737市政陳情",2,{"name":83,"count":84},"意志力",1,{"name":86,"count":84},"刑事警察",{"name":88,"count":84},"詐欺罪",{"name":90,"count":84},"強制罪",{"name":92,"count":84},"恐嚇取財",{"name":94,"count":84},"警察局",{"name":96,"count":84},"刑事犯罪",{"name":98,"count":84},"消費權益",{"name":100,"count":84},"拒絕勒索"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