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-1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achievement-V6SIjpP3ArE":3,"tags-陳宥丞-20":16},{"id":4,"postUrl":5,"politician":6,"description":7,"title":8,"type":9,"tags":10,"creationTimestamp":14,"creationDate":15},"V6SIjpP3ArE","https:\u002F\u002Fwww.youtube.com\u002Fwatch?v=V6SIjpP3ArE","陳宥丞","蔣市府藐視議會，破天荒下令不准官員出席議員記者會\n完全執政，完全傲慢!\n\n\n民眾黨團的四位議員，因為在柯文哲市長任內，也曾經在市府服務過，或者跟市府官員常有互動，所以擔任議員以後，始終秉持著就事論事，理性問政的態度，從不為難任何一位為市民服務的市府公僕。柯市長8年以來，由於希望落實公開透明的執政理念，更不會因為黨派不同就不讓市府官員出席議員的記者會，只要對市民有利，任何可以說明解釋市政的機會，都應該好好把握，讓市政的推動更順利。\n\n但我發現現在的蔣萬安市府似乎不是這麼想了，也有可能因為在議會國民黨籍議員已經過半，蔣萬安市府呈現完全執政的狀態，所以對於不同意見和立場的議員，開始出現敷衍、不尊重的傲慢現象。\n\n上個星期四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希望市府可以一起向市民說明清楚「悠遊卡登錄興櫃的決策過程」以及「市府如何因應北藝的履約爭議調解案」，但沒想到蔣萬安市府卻下令局處首長不得來參加，直接藐視議員的監督權力，更放棄與民眾對話的機會，後來我們跟局處官員釐清整個過程，才發現原先教育局和文化局都已經安排好出席人員，但卻在記者會召開前1小時，表示接獲李四川副市長的指示，禁止他們來出席這一場民眾黨團召開的記者會。\n\n事後向市府局處要求說明為何無法出席的公文，也被李四川副市長阻擋，要求統一口徑經過市府許可後才能提供，請問蔣萬安市長，李四川副市長的這些作為都是你允許的嗎?蔣市府是要變成獨裁的市府嗎?\n\n\n於法—議員本來就有對市政的監督權、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在不違反個資法的前提下，也有責任必須提供資料給議會及議員。\n於理—市長和副市長周六、周日可以特地帥局處官員來議會為國民黨團做市政專案報告，但現在卻連上班時間的其他黨團記者會，都可以下令禁止局處官員出席。順從黨意就出現，民意監督就不見，不僅是雙標，破壞府會和諧，更是把公僕當家僕。\n於情—李副市長在上周我們發表聲明後，至今沒有任何溝通誠意，甚至連致意的電話都沒有，但卻有時間去幫韓國瑜祝壽?飲酒作樂比市政推動還重要?\n\n\n更離譜的是李四川副市長今天終於願意在大會的時間來議會說明，但卻在台上像個小孩子一樣耍脾氣，自顧自的說完自己的話掉頭就走，不管議事還在進行中，完全執政就完全傲慢的心態毫無掩飾的透露出來，這樣完全不尊重議會的行徑，讓議會最資深的李建昌議員都看不下去，說他在擔任議員以來從來沒有看過一個市府可以這麼藐視議會，可以下令禁止局處官員參加議員的記者會。\n\n我要再次向蔣萬安市長呼籲，請把不屬於台北的官場政治文化帶回去國民黨內就好，我們要的是面對問題、解決問題的直球對決，這樣逃避民意監督的和稀泥做法，不是台北市民要的。所以針對這起李四川副市長的意氣之亂，蔣市府必須向議會道歉，提出檢討報告，並且保證未來絕對不會再發生這樣藐視議會的憾事。","蔣市府向議會全面宣戰!? 柯文哲這樣做你們早就翻臉了! #傲慢 #蔣萬安 #國民黨 #柯文哲 #民眾黨","youtube_video",[11,12,13],"政府監督","政治文化","公民權利",1687350581000,"2023-06-21T12:29:41.000Z",{"tags":17,"all":75},[18,20,22,24,27,30,33,36,39,42,45,48,51,54,57,60,63,66,69,72],{"name":11,"count":19},1063,{"name":12,"count":21},921,{"name":13,"count":23},788,{"name":25,"count":26},"公共衛生",444,{"name":28,"count":29},"都市計畫",435,{"name":31,"count":32},"交通安全",304,{"name":34,"count":35},"司法改革",284,{"name":37,"count":38},"地方經濟",276,{"name":40,"count":41},"重大公共工程",258,{"name":43,"count":44},"體育運動發展",202,{"name":46,"count":47},"防災應變",191,{"name":49,"count":50},"環境保護",187,{"name":52,"count":53},"青年發展",181,{"name":55,"count":56},"教育與托育",147,{"name":58,"count":59},"勞工權益",139,{"name":61,"count":62},"居住正義",133,{"name":64,"count":65},"產業發展",112,{"name":67,"count":68},"長照政策",80,{"name":70,"count":71},"能源政策",64,{"name":73,"count":74},"動物保護",54,[18,20,22,24,27,30,33,36,39,42,45,48,51,54,57,60,63,66,69,72,76,79,82,85,87,89,91,93,95,97,99],{"name":77,"count":78},"性別平等",39,{"name":80,"count":81},"737市政陳情",2,{"name":83,"count":84},"意志力",1,{"name":86,"count":84},"刑事警察",{"name":88,"count":84},"詐欺罪",{"name":90,"count":84},"強制罪",{"name":92,"count":84},"恐嚇取財",{"name":94,"count":84},"警察局",{"name":96,"count":84},"刑事犯罪",{"name":98,"count":84},"消費權益",{"name":100,"count":84},"拒絕勒索"]